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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经济学会
转发市社科联《关于选拔、推荐大庆市社会科学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的通知》
2014-12-17 10:02  

 

各学会、协会、研究会:

为了进一步加强大庆社会科学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为我市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城市提供智力支持,市社科联决定开展新一轮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大庆市社科联所属各学会、协会、研究会会员。

二、选拔条件

大庆市社科联系统学科带头人条件:

1.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敬业精神,治学严谨、作风民主、勇于创新;

2.有系统、广博的学科理沦基础,掌握本学科发展的基本态势和方向,有参与本学科前沿研究的能力;

3.有突出的学术活动组织协调能力,能够指导本学科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术研究工作,在市内外社科界有较高的学术威望;

4.主持过市级以上科研课题的研究,其成果达到市级先进水平(获市社科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或被市级以上部门采用),或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个人独立撰写的论文5篇以上或公开出版学术著作l部以上,并荣获市社科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奖励2项以上或省社科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奖励1项以上;

5.一般须大学本科以上毕业,获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年以上,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

学会学科带头人条件:

1.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敬业精神,治学严谨、作风民主、勇于创新;

2.有较系统的学科理论基础,了解本学科发展的基本态势和方向,有跟踪本学科发展前沿的能力;

3.有较强的学术活动组织协调能力,能够指导本学会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术研究工作,在市内本专业领域有较高的学术威望;

4.主持过学会学术课题的研究,其成果达到市级较好水平(获市社科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或被县、区级以上部门采用),或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个人独立撰写的论文2篇以上,并荣获市社科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奖励I项以上或省专业系统社科优秀成果三等奖以上奖励l项以上;

5.一般须大学本科以上毕业,获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l年以上,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

学术骨干选拔条件

1.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心学术活动;

2.有一定的学科理论基础,能够独立开展科研、科普活动,在本学会有一定的学术知名度;

3.参与过学会学术课题的研究,其成果达到市级较好水平(获市社科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或被县、区级以上部门采用),或在市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个人独立撰写的论文3篇以上,并荣获市社科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奖励1项以上;

4.一般须大学专科以上毕业,获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年以上,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55周岁。

三、选拔数量

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须在学会会员中择优选拔。每个学会可选拔学科带头人l2名,学术骨干35名。

四、选拔程序

1.学会推荐。各学会依据选拔条件,由学会理事会讨论通过后,形成书面材料,填写《学科带头人登记表》或《学术骨干登记表》,连同毕业证、职称证、获奖证书及论文的复印件,一并报市社科联学会部。

2.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市社科联学会部依据选拔条件,对各学会上报的推荐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核结果上报市社科联。

3.专家评审。市社科联组织有关专家对通过初审的人选进行评审,并将意见上报市社科联。

4.市社科联审定。各学会推荐的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人选由市社科联最后审定并颁发证书,审定结果将在《大庆社会科学》上公布。

五、管理原则

1.实行动态管理。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队伍每4年调整一次,符合条件者可连选连任。

2.确定工作目标。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每年要承担1-2项较重要的科研、科普任务,具体课题由本人申报,学会理事会备案。同时,要积极参与省、市社科联及学会组织的理论研究和知识普及活动,发挥带头人和骨干作用。凡承担市社科联审定的研究课题或科普项目,市社科联将予以一定课题或项目经费。

3.定期考评。对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实行学会和市社科联两级考评制,先由学会初评,再报社科联审定。考评每年一次,考评结果分优秀、称职和不称职三个档次,优秀的予以表彰,两次考评不称职的予以除名。每年考评结果将在市社科联系统内部通报,并存入档案。各学会都要建立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管理档案。

4.严格纪律约束。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随时取消其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资格:(1)政治上犯有严重错误;(2)谎报成果。

六、时间安排

1.学会推荐阶段:2014128日—1219日。

2.学会部初审阶段:20141222日—1226日。

3.专家评议阶段:201515日—19日。

4.市社科联审定阶段:2015112日—116日。

 

 

 

 

大庆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14122

附件【学科带头人 推荐表.doc已下载
附件【学术骨干 推荐表.doc已下载
上一条:转发市社科联《关于开展大庆市社科联系统2014年度标兵单位、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评选活动的通知》
下一条:转发《关于开展2013年度规划研究项目清理结项和2014年度规划研究项目第一批结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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