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选举办法
一、《大庆市经济学会领导机构选举办法》由大庆市经济学会换届筹备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大庆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以及大庆市经济学会有关规定研究制定,经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大庆市经济学会表决、选举工作由大庆市经济学会换届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主持。
二、大庆市经济学会采取举手表决方式,半数以上同意为表决通过。代表对候选人可以赞成,也可以不赞成或弃权。
三、大庆市经济学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由大庆市经济学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四、选举大庆市经济学会会长1名、副会长8名、秘书长1名、常务理事24名、理事49名,等额提名、等额选举。候选人应获得与会代表半数以上同意,方可当选。
五、选举结果当场宣布。